見之不可用用之不可見

仙籍語論。《金丹四百字》:「煉精者煉元精,非淫佚所感之精。練氣者,練元氣,非口鼻呼吸之氣。練神者,練元神,非心慮念意之神。故此神氣精者,與天地同其根,與萬物同其體。得之則生,失之則死。以陽火練之則化成陽氣,以陰符養之,則化成金精。故曰見之不可用,用之不可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