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治

道教名詞。「治」為 五斗米道的傳教點。二十四治中, 首治為陽平治,由張陵及其子孫擔 任首領〖稱都功〗。二十四治絕大多 數在今四川境內,一陽平治,二鹿堂 治,三鶴鳴治,四漓沅治,五葛瑱治, 六庚除治,七秦中治,八真多治,九昌利治,十隸上治,十一湧泉治,十二稠梗治,十三北平治,十四本竹治,十五蒙秦治,十六平蓋治,十七 雲台治,十八燼口治,十九後城治, 二十公慕治,二十一平岡治,二十二主簿治,二十三玉局治,二十四北邙治。《三洞珠囊》卷七、《蜀中廣記》 卷七十一、《雲笈七籤》卷二十八等 書所載治地,略有不同。

道院

道教名詞。出家道士所居的廟宇,較宮、觀稍小。五代王周 《道院詩》:「白日人稀到,簾垂道院深。」宋代鄧牧《洞宵圖志》卷一:「今建道院於[嶽]祠右,匾名鳳山道院。」

子孫叢林

亦稱「子孫常住」。 道教宮觀的組織管理形式之一。它 介於十方叢林和子孫廟之間,大多是子孫廟興旺以後,懸掛鐘板,留單接眾,並給留居觀內的十方道友安排一定職務,共同管理道觀事務。 子孫叢林也可以傳戒,但傳戒後就要按叢林規制不得招收徒弟。故子孫叢林實為子孫廟的升格。

子孫廟

亦稱「小廟」。全真道 宮觀的組織形式之一。道教宮觀有 全真道與正一道之分,而全真道宮 觀又有十方叢林與子孫廟之分。子 孫廟不論規模大小,都稱為小廟。 小廟的廟產私有,師徒相傳,徒弟既 繼承師父法嗣也繼承其財產。小廟 可招收徒弟,但不能傳戒,並不得懸 掛鐘板。在子孫廟內,師父便為主 持,居廟的道眾較少,故無複雜的組 織機構,很類似於一個家庭。小廟 一般不接待十方道眾,即道教所謂 不留單。通常小城市和農村的宮觀屬子孫廟。

十方叢林

亦稱「十方常住」。 道教宮觀的組織管理體制之一。是 道教分佈在全國各地的重點宗教活 動場所,如北京白雲觀、瀋陽太清 宮、成都青羊宮、陝西周至樓觀等。 十方叢林的財產屬教團道眾公有, 其主要執事如方丈、監院等由道眾 選舉產生,一般執事也由道眾公議 推舉。執事任期一定,可連選連任; 不稱職者公議罷免。十方叢林內的 執事有:方丈、監院、客堂、寮房、庫房、賬房、經堂、典造、雲水堂、迎賓等。十方叢林可傳戒但不能收徒 弟,叢林宣佈傳戒時,由小廟推薦徒 弟去集中受三堂大戒(初真戒、中極戒、天仙戒)。在法嗣方面規定正一 派道士不能作全真派十方叢林的方 丈、律師。全真道十方叢林對道眾 的宗教生活要求嚴格。叢林內每月 初一、十五為齋日,早晚功課要誦 《玉皇經》、《三官經》、《真武經》等。 每逢道教節日,如玉皇大帝聖誕、太上老君聖誕、三清節等,叢林內部都 要舉行隆重齋醮,設道壇誦經慶賀等。十方叢林的常住道眾,大都從掛單道眾中擇優留居。十方叢林規模通常較大,產業多,道士也多,故有一整套嚴密的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。

王屋山

道教名山。在山西垣 曲縣和河南濟源市間。王屋為太行 山脊,山有三重,如王者宮殿,故稱 「王屋」。為道教十大洞天之首,稱 「小有清虛之天」,號為「天下第一洞天」,為西城王君(王褒)治所。唐代司馬承禎居王屋山,開元時敕建陽 台觀,五代時內丹家煙蘿子亦居陽臺觀,著述頗多。《列子》載「愚公移山」就指此山。山南麓有愚公村、愚公洞、愚公井等名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