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觀執事名。負責管理某一神殿的執事,如呂祖殿設殿主一人,舉凡灑掃、香火、供器整潔、安全等都由其負責。擔任殿主者多為在觀年久、有功勞的年老道士,他可以出售香燭紙錢,賣給求籤者簽票,請求善男信女佈施。
堂主
道觀執事名。五主之一,管理十方堂、雲水堂的執事,專管道士掛單之事。雲遊掛單道士,都住此二堂中,堂主監察持戒威儀及違律等事。另有養生堂主,凡本觀老弱病殘道眾,收住觀內,由養生堂主照料其生活和醫藥。
知客
道觀執事名。主管接待和應酬賓客並協助監院處理觀中大小事務,又可作為監院的候補。其人選須長於交際、戒行精進者。知客師數人,其中一人為首席知客。
高功
道教法師的專名。指道教中比較熟悉經書和宗教儀範、領頭作宗教儀式的道士。在法壇上高座居中。《道藏》第942-962冊《上清靈寶大法》所載齋醮科儀中,詳述高功率領道眾作各種儀式的儀註,如謂「凡升壇則高功居前,出壇則高功居後」等。
監院
亦稱「主持」、「當家」。道觀執事名。為道觀實際主持人,管理全觀大小事務,地位雖較方丈低,但實權過之。由叢林道眾公選,三年一任,連選連任,如有過失,也可公議撤換,多選精明能幹者任之。
主持
道觀執事名。道教宮觀的負責人。其職責似方丈。通常在全真道教叢林中設有,正一道不設此職,但也有個別例外,如蘇州玄妙觀雖為正一道觀,亦曾設此執事。
方丈
道觀執事名。為一觀之主,實際上是榮譽職位,不管觀中事務,傳戒後便退居後院。在傳戒期間,又稱方丈為律師,謂其精通戒律,可以代表太上道君傳授戒律,堪為人師。其人選必須受過三堂大戒,精通戒律儀式,又深孚眾望的高道。如本常住中沒有合適條件者,亦可從他處請來。任期數年或十年不等,所有開支,均由道觀支付。
煉師
舊時對懂得「養生」、「煉丹」方法的道士的尊稱。《唐六典》卷四:「其(道士)德高思清者,謂之煉師。」
道場
道教指規模較大的誦經禮拜儀式。見於史籍記載最早的,是北魏太武帝於始光(424-428)初為寇謙之等嵩山道士在平城(今山西大同東北)建立的天師道場。見《魏書•釋老志》。
法壇
亦稱「經堂」、「齋壇」。道教名詞。道士設醮施法和舉行祈禱的場所。道教正一派多採用。《道藏》所收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》、《上清靈寶大全》等書中,多有關於建壇制度和登壇科範的記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