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為數詞。道教用作代名詞。純陽之數。《文昌大洞仙經》謂九統之法、傳九光之符,皆以九為用。云:「九為純陽之數,故經有三十六章,亦如乾元用九,無以異也」。如上有九天,人頭有九宮,地有九州,人身有九竅,斗角九元等等,皆取陽之數。
本為數詞。道教用作代名詞。純陽之數。《文昌大洞仙經》謂九統之法、傳九光之符,皆以九為用。云:「九為純陽之數,故經有三十六章,亦如乾元用九,無以異也」。如上有九天,人頭有九宮,地有九州,人身有九竅,斗角九元等等,皆取陽之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