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蘊

  仙道禁忌。以五種能積集之作用,謂為五蘊。即色(形相)、愛(情欲)、想(意念)、行(行為)、識(心靈)。識為認識的主觀要素,色、愛、想、行為認識的客觀要素。《皇經集注》卷十《應驗品續二十九章》:「各自在身」。注:「證三元,空五蘊,離四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