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嫗 發佈日期: 2012 年 5 月 14 日 作者: kamhang 古代祭祀稱男子為山公,女為山嫗。《後漢書》卷四十一:「濬遒縣有唐、後二山,民共祠之,眾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,歲歲改易,既而不敢嫁娶,前後守令莫敢禁」。注:「以男為山公,以女為山嫗,猶祭之有戶主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