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教理重要概念。先秦道家創始人老子認為,講求清靜無為,因順自然,有所得於道,就是有「德」。如《道德經•二十三章》中就說「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」,並提出「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」的命題。《莊子•天地》中謂「物得以生謂之德」,「形非道不生,生非德不明」。都將「道」與「德」列於同等重要。道教繼承了老莊關於「德」的哲理思想,並加進神仙修煉的仙學內容,認為修道有成,與道一體,自然長生,就叫做「德」。街有修「道」即是修「德」的說法。如《自然經》中所說:「德言得者,謂得於道果」。同時,道教又認為「道生萬物,不自恃以為功,「生而不有,長而不宰」,如要學道者修得這種德性,「舉事與道合」也作為「德」,正是《宋徽宗御注西升經序》的「道之在我之謂德」的說法。另外,道經中也有把「德」當作社會倫理規範來講的,如「廣修道德」、「積善陰德」,這繼承了《老子》中關於「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」的思想。總而言之,道教的「德」與「道」合併一起,共同構成其教理的核心內容,故唐孟安排依《玄門大論》所編撰的《道教義樞•道德義》就說:「道德一體,而其二義」。唐代高道吳筠在《玄綱論》中總結說:「道德者天地之祖,天地者萬物之父,帝王者三才之主。然則道德、天地、帝王一也」。後世道教的看法基本同此,無有多大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