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酒

(1)道教所分七品道士之七。祭酒道士,謂己塵凡,救度危苦(見《道門通教必用集》卷一引《出家因緣經》)。

(2)酹酒祭神。《儀禮•鄉飲酒禮》:「坐撓手,遂祭酒」。昔饗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舉酒祭地,遂謂位尊者或年長者為祭酒。《史記•荀卿傳》:「齊襄王時,而荀卿最為老師。齊尚修列大夫之缺,而苟卿三為祭酒焉」。

(3)職官名。《太清玉册》卷三:「周成王時,以彤伯為祭酒,以主親屬;後宣王時,大祀南郊,以仲山甫為祭酒,以主祀事之禮,以統道教。此道士有祭酒之職自此始」。漢平帝時,置六經祭酒,秩上卿,後置博氏祭酒,為五經博士之首。晉初改為國子祭酒,隨唐以後改稱國子監祭酒,為國子監之主管官,至清末廢。參閱《歷代職官表》卷三十四《國子監》。

(4)早期五斗米道職稱。《三國志。魏•張魯傳》:「以鬼道救民,自號師君。其來學道者,初皆名鬼卒,受本道已信,號祭酒」。四川洪雅縣《張普碑》又名「米巫祭酒碑」(見《三巴金石苑》)。

(5)道官名。原為古代饗宴時酹酒祭神之長者。後為學官名。張角創太平道時,以「方」治道徒。每方置一渠帥掌管,命名曰:「祭酒」。後亦以泛稱年長者或位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