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屬 發佈日期: 2012 年 9 月 13 日 作者: kamhang (1)凡本宗外姻之族制者為親屬。高曾祖父母及父母為尊屬。《禮•大傳》:「六世親屬竭矣」。 (2)舊指道士的家屬居住宮觀。宋王詠《燕翼貽謀錄》2《禁民庶宮觀寄褐》:「黃冠之兄北子孫姪,獨依憑以居不肯去也,名曰親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