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法名詞。
(1)指法師通過內功修煉,使自然之神即行法所召遺之神與自己元神相合。稱所召役之神即自己司命元神為變神。其變神之法,隨所行法籙而異。基本上都是運用自身內煉功夫調遣神靈,為其法劬勞。如大洞飛捷五雷大法,參閱《法海遣珠》卷二十四。
(2)指行符法中召神,即召自己元神。《道法會元》卷一:「或問變神之道如何?師曰:元始祖劫一氣分真,我即元始,元始即我。此即謂之變神」。
(3)指醮事中,高功所進行的一種精神意念作用。云「凡身不潔,元命不顯,召將行持難為感應,故祖師立變神之法。其法也,金光罩其體,星斗護其身,五火焚燒凡體,巽風吹盡餘灰,坎水蕩滌,吐故納新,取先天之一氣,變元命之真人,可以通靈之境,上下行持也」(《齋醮問答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