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名。徽宗用蔡京言,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,重和元年(1118)賜名《道史》。宋徽宗宣和三年(1121)十一月詔:「自漢至五代為《道史》,本朝為《道典》」。《續資治通鑑》卷九十五宣和三年十一月御筆:「提舉道錄院見修《道史》,“表”不須設,“紀”斷自天地始分,以三清為首。三皇而下,帝王之得道者,以世次先後列於“紀”、“志”,為十二篇,“傳”分十類」。
書名。徽宗用蔡京言,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,重和元年(1118)賜名《道史》。宋徽宗宣和三年(1121)十一月詔:「自漢至五代為《道史》,本朝為《道典》」。《續資治通鑑》卷九十五宣和三年十一月御筆:「提舉道錄院見修《道史》,“表”不須設,“紀”斷自天地始分,以三清為首。三皇而下,帝王之得道者,以世次先後列於“紀”、“志”,為十二篇,“傳”分十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