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道士齋飯前,須先行持主事。即取晷影、鳴鐘集眾、行水洗淨、鋪巾列席、打磬就食、食先師食咒。謂為齋食五事。《洞玄靈寶千真科》:「……若不為此五事,非入淨齋,名為盜食」。
(2)指五戒。參見「五戒」條。
(3)指兵法之五件事。《孫子注解•形篇》:「兵法,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數,四曰稱,五曰勝」。注:「曹操曰:勝敗之政,用兵之法,當以此五事稱量知敵之情」。
(4)指古代統治者修身的五件事。《書•洪範》:「敬用五事」。宋王安石《臨川集》卷六十五《洪範傳》:「五事:一日貌,二曰言,三曰視,四曰聽,五曰思。貌曰恭,言曰從,視曰明,聽曰聰,思曰睿……五事以思為主,而貌最其所後也」。
(5)指權衡戰爭得失的五件事。《孫子注解》卷一《計篇》:「故經之以五事,校之以計而索其情。一曰道,二曰天,三曰地,四曰將,五曰法」。
(6)指修持中所應注意的五種事項。一者慈悲不殺,愛存物命;二者賢良不盜,濟救窮急;三者用心貞潔,不犯外色;四者奉齋護戒,精進無倦;五者誠信不欺,減酒慎過。《洞玄靈寶諸天世界造化經》:「行是五事,必得生天」。
(7)謂捨家遠俗修道的五種情況。即一者棲憑勝處,二者依庇明師,三者專心在法,四者興隆道教,五者形與世隔。(見《道教義樞》卷一《三寶義第三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