迫生

謂不義苟生。相對「貴生」、「全生」而言。《呂氏春秋•貴生》:「全生為上,虧生次之,死次之,迫生為下」。《子華子•陽城胥渠問》:「所謂迫生者,六欲莫得其宜也,皆獲其所甚惡者也。辱莫大於下義,不義者迫生也。故曰迫生不如死,人之常情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