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奉道修道之人。《雲笈七籤》卷四十《靈寶戒》:「《真仙內科》雲:玄功之人,常衣草履,不得榮華之服,犯者失道」。祖父母、己父母,同法可拜,不同法不得拜;叔伯以下不同法,亦不得拜。犯者身亡。父母吉會,不得平坐,父母兄弟妻子同契,雖有骨血之親,皆不得同床而坐,同盤而食。其法不同,皆為屍穢,犯者失道。夫妻不得同室而寢,若邪念在心,長失道矣。自非同盟,不得同室而寢;自非同契,不得同床而坐,同盤而食,同衣而服,犯者失道。
指奉道修道之人。《雲笈七籤》卷四十《靈寶戒》:「《真仙內科》雲:玄功之人,常衣草履,不得榮華之服,犯者失道」。祖父母、己父母,同法可拜,不同法不得拜;叔伯以下不同法,亦不得拜。犯者身亡。父母吉會,不得平坐,父母兄弟妻子同契,雖有骨血之親,皆不得同床而坐,同盤而食。其法不同,皆為屍穢,犯者失道。夫妻不得同室而寢,若邪念在心,長失道矣。自非同盟,不得同室而寢;自非同契,不得同床而坐,同盤而食,同衣而服,犯者失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