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髓靈章大法之九。《太清玉册》卷三稱此法能生一切草木及乘駕空中,能使用木人木獸。
作者彙整: kamhang
變神
符法名詞。
(1)指法師通過內功修煉,使自然之神即行法所召遺之神與自己元神相合。稱所召役之神即自己司命元神為變神。其變神之法,隨所行法籙而異。基本上都是運用自身內煉功夫調遣神靈,為其法劬勞。如大洞飛捷五雷大法,參閱《法海遣珠》卷二十四。
(2)指行符法中召神,即召自己元神。《道法會元》卷一:「或問變神之道如何?師曰:元始祖劫一氣分真,我即元始,元始即我。此即謂之變神」。
(3)指醮事中,高功所進行的一種精神意念作用。云「凡身不潔,元命不顯,召將行持難為感應,故祖師立變神之法。其法也,金光罩其體,星斗護其身,五火焚燒凡體,巽風吹盡餘灰,坎水蕩滌,吐故納新,取先天之一氣,變元命之真人,可以通靈之境,上下行持也」(《齋醮問答》)。
變奏
齋醮音樂。亦稱「加花」或「彈頭」。指齋醮法事行程中,除了吹奏樂器如笛、笙保持原譜外,其它樂器在原曲的基礎上,予以加花,使原有的樂曲大大提高了演奏的靈活性。
變相
道釋繪仙佛像及經文中變異之事,稱為變相。《宣和畫譜•道釋》:「(董)展作《道經變相》,尤為世所稱賞」。
變化
事物的生滅轉化。《易。乾》:「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」。疏:「變,謂後來改前,以漸移改,謂之變也;化,謂一有一無,忽然而改,謂之為化」。《太古集》卷一《周易參同契簡要釋義》「變物化功」注:「言乾之為道,使物漸變者,使物卒化者,莫非資始生養萬物,總疏隱顯之功。乾之為用,見乎變化,變化之功,使物各正性命」。
體生玉充映上清之法
參見「曰霞」條。
體用賓主
內煉術語。「體」,指虛寂自然之本體,即道。「用」,指功能、作用、現象。「賓主」,指念頭,因其一前一後,故名。《析疑指迷論•析疑》:「若要修真,須明體用賓主何謂也。若不明體用者,情欲不能遣也;如未曉陰陽賓主,則不能契於虛無之至神。奚謂體用?曰:虛寂為體,覺照為用。體用兩全,洞合道原。曰何名賓主?答曰:「前念為賓,後念為主。念起不著,本無根緒。故洞明真人云:念頭起,覺時休。此一句,休用賓主俱全也」。
體玄先生
參見「潘師正」條。
體空
煉養名詞。謂無點滴塵念雜想。元玄全子《真仙真指語錄》卷上:「夫體空者,心體念滅,絕盡毫思,內無所知,外無所覺,內外俱寂,色空雙泯。目視其色,不著於色:耳聽其聲,非聞於聲;故聲色不能人者,自然攝性歸性,混合杳冥,化為一點靈光,內外圓融。到此處方契自然體空之道也」。
體用
煉養名詞。修真術謂虛寂為本,覺照為用,體用兩全,洞合道原(見《析疑指迷論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