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道的綱紀,即道的規律。《道德經》:「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」。
(2)道官名。參見「道紀司」、「道官」條。
(1)道的綱紀,即道的規律。《道德經》:「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」。
(2)道官名。參見「道紀司」、「道官」條。
掌管道教事務的官吏,一般由道士充任。《續通志•職官略》載:金代管理道教,「於帥、府置司,正曰道錄,副曰道正,以三年為任」。明洪武十年(1382)設制:中央置「道錄司」,設左、右正一二人,左、右演法二人,左、右至靈二人,左、右玄義二人;府「道紀司」,都紀、副都紀各一人;州「道正司」,道正一人;縣「道會司」,道會一人。同時設神樂觀提點一人,知觀一人;龍虎山正一真人一人,法官、贊教、掌書各二人;閣皂山、茅山各靈官一人;太和山提點一人。初,規定道司衙門道官「全依宋制,官不支俸」。(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一百四十四)但自洪武二十五年(1392)十月,改定道錄司各道官依品支俸。即左、右正一按正六品支俸,秩同翰林侍讀、京縣知縣,月給米十石;左、右演法,從六品,月給米八石;左、右至靈,正八品;左、右玄義,從八品;府都紀,從九品;餘皆未人流。《皇朝文獻通考•職官考》載,清襲明制,中央至府、州、縣設官名稱、人數,皆與明同。同見《清通考會典事例》。
道教服飾。指習道者所著的衣服。也稱法服。《道書援神契序》:「老子與孔子同時,最好知禮,孔子常問以禮……衣服禮法未嘗異也。後世孔子徒之服隨國俗變,老子徒之服,不與俗移。故今之道士服類古之儒服也」。《無上秘要>卷四十三《修道冠服品》:「故法服當必令淨潔,製作得法。不爾,鬼反害人。若敗懷,當自衣之,不得他用也」。賈善翔《太上出家傳度儀》:「道服者,乃天尊老君之法服也……可以滅三世之愆,尤可以令九先之超度,行住坐臥,常須護持。不可置之以穢器,不得雜之以俗衣」。
早期道教的傳教場所。晉常琚《華陽國志》卷八:「(陳)瑞初以鬼道惑民,其道始用酒一斗,魚一頭,不奉他禮神。貴解(齋)潔,其死喪產乳者不百日不得至道治」。
喻道之彼岸。也作「畔岸」。《皇經集注》卷七《功德品二十九章》:「至登道岸」。原注:「道岸,得道,如濟海岸也。佛云到彼岸。《大雅》云:“誕先登於岸。”此之謂也,一云畔岸」。
(1)內煉名詞。猶道的本性。指人之元神。《上清經秘訣》引《登真隱訣》:「道性者,不有不無,真性常在,所以通之為道。道者有而無形,形而有情,變化不測,通於群生。在人之身為神明,所以為心也。所以教人修心,即修道也;教人修道,即修心也」。參見「念」條。
(2)道教教義的重要概念。道教認為世界上一切有形可見之事物,無論其是否具有自我意識,都蘊含有「道」的特性,道性是悟道的機綠。故又稱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」。這一教義與道家思想具有密切的聯繫。《老子》書中認為「道生萬物」,為之奠定了宇宙產生體系的哲學基礎。《莊子》書中繼承此思想並加推衍,認為「道」無所不在,無所不有,甚至連秭稗之類的無識之物、屎溺之類的汙穢物中,都有「道」的存在。道教沿用道家的這一思想,逐漸衍化,形成其獨特的道性說。《老子想爾注》中即主張,「一」即是「道」,散形以為氣,遍在人身之中。《西升經》中進一步發揮,謂「道非獨在我,萬物皆有之」。《太上消魔寶真安志智慧本願大戒上品經》中也說:「夫道無也,彌落無窮。子欲尋之,近在我身」。初唐孟安排依據《玄門大義》編撰而成的《道教義樞》卷八《道性義第二十九》中說:「道性者,理存真極,義實圓通。雖復冥寂一源,而亦備周萬物」。以為道性源出於「道」,而圓通無礙,普遍存在於萬物之中。並提出「道性以清虛自然為體。一切含識乃至玄生果木石者,皆有道性也」。即認為世界上一切有識無識之物,都有道性,若「能了此性,即成正道」。《道門經法相承次序》卷上記述上清派道士潘師正回答唐天皇(即高宗)的問話中說:「夫道者,圓通之妙稱。聖者,玄覺之至名。一切有形,皆含道性。然得道有多少,通覺有淺深。通俗而不通真,未為得道:覺近而不覺遠,非名聖人」。認為大道圓通,聖人通覺,而凡物未通未覺。要使未通未覺者通覺,繼而成就大覺。關鍵就在於悟道,認識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」的真諦,才是得道正果的聖人。
猶天命、本命。《諸天靈書度命妙經義疏》:除遣事、業二命,習學諸聖靈書,即植神靈照明,妄想自滅,做常道之命。
(1)謂入道之門。漢嚴遵《道德指歸論》卷一:「靜為虛戶,虛為道門」。
(2)指道家、道教。元夏文彥《繪圖寶鑑》卷三:「道士李八師,功訓依政人,工畫道門尊像」。明張羽《靜居集》卷五《儈君寒夜》詩一:「山水蕭條啼鳥歇,道門清淨俗人稀」。
書名。參見「道史」條。
指習道結果。《太上洞玄靈寶開演秘密藏經》:生死之法有因果故,故是無常,不名道果;常道之體,非因果故,是故為常,體是果故,故名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