醮壇所名。指建醮時供奉三寶的場所。五代後晉張若海《玄壇刊誤論•論轉經品第九》:「凡修齋轉經,本在法堂內」。注:「法堂,即宮觀正殿後有說法堂,中列經寶,左列玄中法師,右列天師。若在宮宅,即對壇場後鋪設,供養三寶,便為法堂也」。
法員
執事稱謂。修醮演道人員。法員稱為法師。在演道過程中,法師是主要的。法黃外丹名詞。硫黃的別名.《陰真君金石五相類•配合硫黃相類門第四》:「法黃,當女媧煉之得法而成黃道,遂名法黃」
法師
(1)對德高年長,習上法久之人的稱謂。《洞真太上太霄琅書》卷六:「凡同學德高年大,受法多而久者,常為法師……次者行事少而有才德,眾所推者,可為法師」。
(2)稱齋醮法事中的高功之人為法師。南宋呂元素《道門定制》卷十:「高功須受大洞籙,方居師任……都講以下並不用法師字,惟高功一人稱之,謂教法故也」。
(3)道士別號之一。《唐六典》稱道士修行有三號:一曰法師,二曰威儀師,三曰戒律師。後又有把精通道法,為人師者也叫法師。
(4)道士學法精進能主持行法事者的稱號。《傳授經戒儀注訣•表本法第十三》稱道士「受道之後為人師,度弟子數滿,則師表奏申言功德,乃得為師。如此則稱法師,未如此者,不行為人師」。
法家
(1)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之一。代表人物有李悝、商鞅、韓非等。主張用法治代替禮治,反對貴族特權。
(2)指行法術符咒的道士。《道法會元》卷一百一十六:「如法家投壇祈雨一事,試言一二」。
法華
(1)經名。即「妙法蓮華經」。《妙法蓮華經。諭達真空品第十六》:「……子今能如是願,父母憐之赤子也。施其撫育,行其濟度,救護眾生,以言經名為法華」。
(2)謂道法如華,遍滿虛空。《妙法蓮華經。諭達真空品第十六》:「……以言經名為法華,遍滿虛空,普資仙道,接引迷惑,得出三界,得睹上仙」。
法財
內煉名詞。指重功積德,惜氣養神,以作修道求法的資本。《通關文》卷上:「積法財者,重功德而輕金銀,俯視一切。萬緣不起,積功累行,苦己益人,廣行方便。以性命為珠寶,以仁義為金玉,以惜氣養神為貨利,以存誠保真為富有,以清靜無為為家業。至於塵世金銀財寶,猶如石土視之。蓋以所求者先天之真寶,而塵世一切假寶,何足戀之」。
法垣
星座名。《文昌大洞仙經》:
(1)乃紫微、太微、天市三垣也。
(2)垣牆。人腦後又名玉城,故修行之人以為默朝之路也。
(3)斗中太一之名,字舞仙旗。
法信
醮壇供品。《太上助國救民總真秘要》卷一:「其齋醮法信,量貧富豐儉為之。如委實家貧不能辦者,師為代備之;若富者蒙恩之後,鄙恢財物,不修報謝,有昧兵將之功,即反招殃咎,難以禳解」。
法界
指整個宇宙現象界。也指現象界的本質。明董謹醇編《群仙要語纂集》卷下《論法界》:「法界者,太虛也,是太無也,空寂無相。若論一年,乃是十一月建子,陽光落地,沉於九泉之下,屬北方壬癸水,萬物俱泯,杳冥無跡,恍惚無形,《易》謂之山水蒙」。
法服
(1)道士作法或建醮時所穿的衣服。制度甚。嚴,也叫作「法衣」,戒壇律師所謂為之「戒衣」等。《太清玉册》卷六謂為道家祀天之服。《太清玉册》卷六:「道士、女真體佩經戒符籙,天書在身,真神附形,道氣營衛,仙靈依托。所之衣名為法服」。《道書援神契》:「古者祭祀法服,有中單、蔽膝佩裳之屬。今法服乃其流也。《孟子》:衣服不備不敢以祭。《禮記》曰:古之君子必佩玉」。道士受經須依法飾服。《洞真太上太霄琅書》卷四:「法服者,法則玄數,服之行道,道主產生,濟度一切,物我俱通,故名法服」。道教徒的法衣,其品階各有等差。①三皇道士法服。《洞神三皇經》:「受道之身,改易進衣者,身之章號,為法服。人或有衣玄青及,白三色為科,存甲子、甲寅、甲申之氣,固身形也。玄冠烏巾,青縹單衣,白芒草屣,謂為法服。得道升天,文衣自至」。②靈寶道士法服。《洞玄請問經》下:「善備巾褐單裙,讀經披衣,法制則不得妄借人,著不淨處,名曰法服。恆有三神童侍之」。《洞玄真一自然經訣》:「太極真人言,受道執經,法衣巾褐,皆長三尺六寸,三十二條。若鹿皮巾褐至佳,衣褐無條數也。黃裳對之,足下草屣、皮屣,韁可著耳」。③上清道士法服。《洞真四極明科》:「凡修上清道經、《大洞真經三十九章》,入室之曰,當身冠法服,作鹿皮之巾,葛巾亦可。當披鹿皮之帔,無有紫青可用,當以紫為衣,青為裡。帔令廣四尺九寸,以應四時之數;長五尺五寸,以法天地之氣。表裡一法,表當令二十四縫,裡令一十五條,內外三十九條,以應三十九帝真之位,身備帝皇之體,便應冠帶帝王之服故也」。④女子學道之法服。《洞真四極明科》:「當冠元君之服,用紫紗作褐,令用二丈四尺,身袖長促,就令取足,當使兩袖作十六條,身二十四條。又作青紗之裙,令用四十五尺,作八幅。幅長四尺九寸,餘作 腰,分八幅,作三十二條,此作飛青之裙,元君,元君之服也。身冠此服,萬靈束帶,千魔滅形,給玉童玉女各十二人,典掌法服也。無此服,不得詠於上清寶經。輕以常服,誦詠上經,天魔侵景,萬精亂音,神散氣離,又不得仙」。(見《無上秘要》卷四十三《修道冠服品》)
(2)禮法規定的標準服飾。《孝經•卿大夫》:「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」。注:「先王制五服,各有等差,言卿大夫遵守禮法,不敢僭上逼下」。《漢書•賈山傳•至言》:「故古之君人者於其臣也,可謂盡禮矣;服法服,端容貌,正顏色,然後見之」。《道門科略》:「道家法服猶世朝服,公侯士庶各有品秩,五等之制以別貴賤……夫巾褐裙帔製作長短,條縫多少,各有準式,故謂之法服,皆有威神侍衛」。《太平御覽》卷六七五引《傳授經》曰:陸先生云:對上下接,謂之俯仰之格,披、褐而服也。又云:冠戴二儀,衣被四象,故謂之法服。明清至今道士服裝通行的有:「天仙洞衣」即高功、方丈在道場上穿的繡有圖案龍鶴的法衣,念經所穿的花衣或班衣,也通稱法衣。其他袍、褂,也都有定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