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物

   (1)即視神,鬼魄,濁精,遊魂和妄意。五行分先天五行和後天五行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屬先天陽五行;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為後天陰五行。五元五德,為先天五行屬化;五物五賊,則屬後天五行屬化。其中「二為識神,屬火,為丁火;四為鬼魂,屬金,為辛金;六為濁精,屬水,為癸水;八為遊魄,屬木,為乙木;十為妄意,屬土,為己土。此五物也」。(見《周易闡真》卷首)。

(2)指血、骨、肉、齒、氣。(見《道門經法相承次序》卷下)。

五味

  (1)指酸、苦、甘、辛、鹹。《道德經•十二章》:「五味令人口爽」。《淮南子•精神訓》:「五味亂口,使口爽傷」。

(2)五味子。又名荃蕤、玄及、會及。可入藥。

(3)中醫稱因五味而引起的疾病。如酸入胃走於筋,鹹入胃走血,辛入胃而走氣,苦入胃走骨,甘入胃而走肉。《備急千金要方》卷七十九:「五味入於口也,各有所走,各有所病」。

(4)穀之五味。指風、氣、穀、草、肉。《備急千金要方》卷七十九《食治•序論》:「黃帝問曰:穀之五味所主,可行聞乎?伯高對曰:夫食風者,則有靈而輕舉;食氣者,則和靜而延壽;食穀者,則有智而勞神;食草者,則愚癡而多力;食肉者,則勇猛而多嗔」。

(5)石灰的別名。

五事

  (1)道士齋飯前,須先行持主事。即取晷影、鳴鐘集眾、行水洗淨、鋪巾列席、打磬就食、食先師食咒。謂為齋食五事。《洞玄靈寶千真科》:「……若不為此五事,非入淨齋,名為盜食」。

(2)指五戒。參見「五戒」條。

(3)指兵法之五件事。《孫子注解•形篇》:「兵法,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數,四曰稱,五曰勝」。注:「曹操曰:勝敗之政,用兵之法,當以此五事稱量知敵之情」。

(4)指古代統治者修身的五件事。《書•洪範》:「敬用五事」。宋王安石《臨川集》卷六十五《洪範傳》:「五事:一日貌,二曰言,三曰視,四曰聽,五曰思。貌曰恭,言曰從,視曰明,聽曰聰,思曰睿……五事以思為主,而貌最其所後也」。

(5)指權衡戰爭得失的五件事。《孫子注解》卷一《計篇》:「故經之以五事,校之以計而索其情。一曰道,二曰天,三曰地,四曰將,五曰法」。

(6)指修持中所應注意的五種事項。一者慈悲不殺,愛存物命;二者賢良不盜,濟救窮急;三者用心貞潔,不犯外色;四者奉齋護戒,精進無倦;五者誠信不欺,減酒慎過。《洞玄靈寶諸天世界造化經》:「行是五事,必得生天」。

(7)謂捨家遠俗修道的五種情況。即一者棲憑勝處,二者依庇明師,三者專心在法,四者興隆道教,五者形與世隔。(見《道教義樞》卷一《三寶義第三》)。

五舍

    指天、地、日、月、星。《上清道寶經》「清靖者」注:「五舍也,因天清而清之,因地靖而靖之,因曰月之光而明之,因星辰之行而正之,因萬物之性而消息也」。

五苦

  仙道禁忌。

(1)心、神、形、魂、精所受色、愛、貪、身、華境之苦。《皇經集注》卷八《護持品一章》:「三塗五苦,鹹得消滅」。注:「五苦,色累苦心,愛累苦神,貪累苦形,身累苦魂,華境苦精」。

(2)《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》:夫苦心者,世人設謀運智,貪聲色,皆由心。心本清靜,為欲所濁,是為苦心。兼貪淫穢,好慕女色,是名苦精。精苦則身枯力竭,將入死路,體不生神,則屍魄熾盛,故曰苦神。苦神則去死不遠,凡身將失道,身不成則為荒郊枯骨,是名苦形。形苦則為下鬼,魂不能全,飄為爽魄,沉滯無歸,方為苦魂。前四苦乃生前日夜損耗則有此苦,苦魂乃死後方受其苦。

(3)又名「五道門」。《度人經集注》:齊嚴東:五苦者,一名五道門。第一名色累苦心門,一日太山地獄苦道。第二名愛累苦神門,一曰風刀苦道。第三名貪累苦形門,一曰提石負山苦道。第四名華境苦精門,一名填海作河苦道。第五名身累苦魂門,一名吞火食炭鑊湯苦道。

(4)又《度人經集注》以一曰刀山苦,二曰劍樹苦,三曰鏤湯苦,四曰爐炭苦,五曰考謫苦為五苦。

(5)指五運之所(算)為五苦。《金鎖流珠引》卷一「從本生命五苦之地出長生」唐李淳風注:「五苦者,五運之所算也。假令金命人,命在己巳為長生,死在子,墓在醜,子醜為五苦。從五苦步出長生,故曰出死入生。木命人命在亥,亥為長生,死在午,墓在未,午未為五苦。水命人命在申,申為長生,死在卯,墓在辰,卯辰為五苦。火命人命在寅,寅為長生,死在酉,墓在戌,酉戌為五苦。土命人與水命人同用。其五苦命皆取死墓為五苦,取衰病為八難九厄也」。

(6)有生、死五苦二說。生五苦者,據《升玄經》雲:一者身為奴婢,憂悲別離;二長處愚盲,不見妙道與師父隔:三鰥寡孤獨有人之形,無人之情;四身遭橫事,牢獄纏縛;五雖曰長壽,疾病攻身,煩惱終日,是名生五苦。死五苦者,一者履刀山劍樹,手腳爛斷;二入鑊湯沸湧之中,骨肉俱爛,生死輪回;二者身遊餓鬼道中,衣不充形,食不滿腹,吞火食炭;四者男抱銅柱,女臥鐵床,劍樹衝心,刃鋒刺背;五縱得受生,還為六畜,任人鞭打,破領穿蹄,是名死五苦。(見《道門經法相承次序》卷上)。

五金

   (1)內丹名詞。指內丹煉養之藥物。即元精、元氣。《橐籥子•五行建位泉石第二》:「五金者,黑鉛也……其黑鉛者,化之為黃丹,即太陽也;變黃丹為黑鉛,即太陰也。此之二物,神不能測,聖不能知,一陰一陽分理四方,千變萬化,制伏眾石,作道之本,為丹之源。且鉛也外黑水數一也,砂色內白金數四也,以一配四,五義立焉」。參見「鉛汞」條。

(2)外丹名詞。指鐵、銅、鉛、錫、銀、金五種礦物中的金屬。《大洞煉真寶經九還金丹妙訣•中三品煉五石之金品第四》:「金性本至剛,服之傷腸損肌;銀性戾,服之傷肝;銅性利,服之傷腎:鐵性堅,服之傷肺;鉛性濡滑而多陰毒,服之傷其心;其五金陰毒之甚,服之久,皆傷肌敗骨,促壽損命」。

五毒

  (1)指一水漂溺之苦,二火噴灼之苦,三五賊五兵之苦,四病狂厲之苦,五害獗搏齒蹋觸螫之毒。(見《道門經法相承次序》卷下)。

(2)謂五穀、五味。《道樞》卷三十《三元篇》:「左右手握固而閉其氣,以意想中元之火以焚其身……昔廣成子用積火以焚五毒。五毒者,五穀五味也。不焚之則能壅遏其氣道」。

五炁

   內煉名詞。指五臟之氣。《黃庭外景經》上「宮室之中五炁集」梁丘子注:「五臟之氣,心為帝王,最居中」。《大洞經》:「逸宅丹玄內,五炁結十方」。《洞經示讀》:「五炁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精炁也」。